原告Jack Moore 起诉 被告Sinhyeon Vee SeonHee Yoon 罪名 严重殴打等
发表于 : 2022年7月6日 18:16
圣安地列斯州司法部
起诉书
美利坚合众国的司法体系确保了州法律的公平性以及行之有效性。特授权地方司法部有执行法律权利以及维护司法公正。根据本州法律规定以及相关条文,将会对事件作出裁决。做出的裁决是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司法权利。
1、原告方(申请起诉的个人、企业、或组织)信息:
- 名称:Jack Moore
联系方式:088-023-900
地址(不适用填写N/A):1201,诺曼底车道,好麦坞,LS 90001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如有两个或以上的原告请在此打x, 并在此申请附上SC-100A表格: [X]
2、被告方(被起诉的个人、企业、或组织)信息:
- 名称:Sinhyeon Vee
联系方式:DNA
地址(不适用填写N/A):DNA
电子邮箱:DNA
如有两个或以上的被告请在此打x, 并在此申请附上SC-100B表格: [-]
- 名称:DNA
职称(如果已知):DNA
地址:DNA
3、指控(不适用在下方填写DNA)
- 原告方指控被告违反了:
- 严重殴打
- 恐吓
- 向政府人员提供虚假信息,诽谤侵犯个人名誉
- 谋杀未遂
- 扰乱公共秩序
- 持有非法热武器
- 袭击警务人员
- 一级谋杀
- 涉及非法帮派活动
4、诉讼请求(不适用在下方填写DNA)
7月5日下午17点50分左右,我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路过精神车行,在咖啡厅门口亮起了红灯,于是我遵守交规停了一下车,就在停车等待的时候,突然被一辆汽车给追尾,因为是在马路中间,将车挪到边上后与对方协商赔偿的事情,在与对方沟通的时候,我拨打了911电话需求警务人员来处理这一问题,在争执了几句以后,对方突然发难攻击了我一下,我当场并没有还手,但是此人气焰极度嚣张,持续对我进行拳打脚踢。期间多次对我发出了威胁生命的言语,警务人员到达现场以后,在与此人对峙过程中,警务人员对其进行了逮捕,结果被告方不知哪里叫来的人,冲过来拿武器射杀了在场处理的警员。他拔枪对准我我立刻骑上我的摩托车开始逃跑,这才导致了他没有对我进行进一步的伤害。
- 原告方申请向被告方赔偿:
- 医药费$500
- 误工费$60,000
- 精神损失费$125,000
-
起诉书填写人: Jack Moore
起诉书申请日期: 2022年07月06日
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被告方(被起诉的个人、企业、或组织),请填写以下信息:
将此表格与起诉书一同提交
- 名称:SeonHee Yoon
联系方式:DNA
地址(不适用填写N/A):DNA
电子邮箱:DNA